⒈ 古代的一種刑罰。用荊條或竹板敲打臀、腿或背。
⒈ 古代的一種刑罰。用荊條或竹板敲打臀、腿或背。
引《新唐書·刑法志》:“至 隋 始定為:笞刑五,自十至于五十。”
魯迅 《墳·論“費(fèi)厄潑賴”應(yīng)該緩行》:“民國 的法律是沒有笞刑的,倘有人以為肉刑好,則這人犯罪時(shí)就特別打屁股?!?/span>
⒈ 古代五刑之一。以竹板或小荊條抽打背部或臀部。自十下至五十下,分為五等。后亦以小竹板子折責(zé)。
英語whipping with bamboo strips (as corporal punishment)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