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猶遺囑。
⒈ 猶遺囑。
引《國語·晉語四》:“若禮兄弟, 晉 鄭 之親,王之遺命,可謂兄弟?!?br />《三國志·吳志·諸葛瑾傳》:“赤烏 四年,年六十八卒,遺命令素棺斂以時服,事從省約?!?br />唐 韓愈 《唐故河東節(jié)度觀察使滎陽鄭公神道碑文》:“繁 亦名臣,子有才學,遺命二夫人各別為墓,不合葬?!?br />清 黃璋 《貧家女》詩:“貧家女,五歲喪母,六歲喪父,遺命阿兄阿嫂好噢咻?!?br />巴金 《家》三五:“克定 從房里走出來,嘴里抱怨著:‘什么遺命,遺贈,都是假造的!這樣分法很不公平?!?/span>
⒈ 人死前所遺留下來的遺言或命令。
引《大宋宣和遺事·亨集》:「師卒后,其徒如其遺命,扛舁棺木出所分葬地,果然地自發(fā)坼?!?br />《三國演義·第三二回》:「吾受父親遺命,立我為主,加兄為車騎將軍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