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過分指責(zé)。
⒈ 過分指責(zé)。
引《莊子·人間世》:“夫兩喜必多溢美之言,兩怒必多溢惡之言。”
《朱子語類》卷五七:“稱人之善,不可有心於溢美,稱人之惡,不可溢惡,皆不為已甚之事也?!?br />清 馮班 《鈍吟雜錄·讀古淺說》:“歐陽公 作《馮道傳》,平敍而人品自具,不激不矯,無溢美亦無溢惡,古人不過也?!?br />魯迅 《中國小說史略》第二八篇:“惜描寫失之張皇,時(shí)或傷于溢惡,言違真實(shí),則感人之力頓微,終不過連篇‘話柄’,僅足供閑散者談笑之資而已?!?/span>
⒈ 過分的責(zé)備。
引《莊子·人間世》:「夫兩喜必多溢美之言,兩怒必多溢惡之言?!?br />《朱子語類·卷五七·孟子·離婁下》:「稱人之善,不可有心于溢美;稱人之惡,不可溢惡,皆不為己甚之事也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