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明初禮部所屬四部之一。
⒉ 用為對禮部主事及郎中的別稱。
⒈ 明 初禮部所屬四部之一。
引《明史·職官志一》:“初, 洪武 元年置禮部。六年設(shè)尚書一人,侍郎二人。分四屬部:總部、祠部、膳部、主客部……二十二年改總部為儀部。二十九年改儀部、祠部、膳部為儀制、祠祭、精膳,惟主客仍舊,俱稱為清吏司?!?/span>
⒉ 用為對禮部主事及郎中的別稱。
引清 全祖望 《梨洲先生神道碑文》:“薦紳則 金壇周 儀部 鑣 實(shí)主之?!?br />清 全祖望 《明太傅大學(xué)士張公神道碑側(cè)記》:“儀部甫受一命於荒朝,舍生恐后,其有光於師門,不亦大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