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遺貲”。
⒉ 猶遺產(chǎn)。
⒊ 猶馀財(cái)。
⒈ 亦作“遺貲”。
⒉ 猶遺產(chǎn)。參見“遺產(chǎn)”。
引唐 韓愈 《太原府參軍苗君墓志銘》:“四室之孤男女,凡二十人,皆幼。遺資無十金,無田無宮以為歸,無族親朋友以為依也?!?br />清 劉大櫆 《重修鳳山臺(tái)記》:“吾受先人遺資,當(dāng)擇一事以善用之?!?br />清 俞正燮 《癸巳類稿·駐扎大臣原始》:“仲巴胡圖克圖 外視之,私擁 班禪 遺貲,不以分賚,眾皆怒?!?br />《官場(chǎng)現(xiàn)形記》第五一回:“無論先君有無遺貲,總之,這些事情,在小侄都是義不容辭的?!?/span>
⒊ 猶馀財(cái)。
引《隋書·孝義傳·薛濬》:“濬 性清儉,死之日,家無遺資?!?br />明 朱國禎 《涌幢小品·薛滿八》:“而 如岡 收其遺貲,歸故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