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修繕;修建。官署名。
⒈ 修繕;修建。
引《晉書·祖逖傳》:“營繕 武牢 城,城北臨 黃河?!?br />《晉書·石季龍載記上》:“季龍 荒游廢政,多所營繕?!?br />宋 蘇軾 《趙清獻公神道碑》:“收其田租,為歲時獻享營繕之費?!?br />清 顧炎武 《讀<隋書>》:“十餘年之間,營繕征伐未嘗廢也。”
⒉ 官署名。參見“營繕司”。
引《明史·職官志一》:“工部。尚書一人……其屬,司務(wù)廳,司務(wù)二人,從九品。營繕、虞衡、都水、屯田四清吏司,各郎中一人,正五品。”
《明史·職官志一》:“營繕典經(jīng)營興作之事?!?br />《清史稿·職官志一》:“﹝工部﹞營繕、虞衡、都水、屯田四清吏司:郎中,宗室一人,屯田司置。 滿洲 十有六人,營繕、虞衡各四人?!?/span>
⒈ 土木工程的修建。
引《晉書·卷八一·桓宣傳》:「比年營繕,并已修整?!?br />《五代史平話·唐史·卷下》:「恐陛下雖欲營繕,彼必有言說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