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猶連坐。因牽連而獲罪。
⒈ 猶連坐。因牽連而獲罪。
引《北史·齊紀下·后主》:“諸家緣坐配流者,所在令還。”
宋 范仲淹 《唐狄梁公碑》:“會 越王 亂后,緣坐七百人,籍沒者五千口。”
清 陸以湉 《冷廬雜識·除夕奏凱》:“於是脅從出卡,眷屬得免緣坐?!?br />魯迅 《且介亭雜文·買<小學大全>記》:“其家屬一并加恩,免其緣坐?!?/span>
⒈ 因人而牽連治罪。
引《北史·卷八·齊后主本紀》:「諸家緣坐配流者,所在令還?!?br />《隋書·卷二五·刑法志》:「其緣坐則老幼不免,一人亡逃,則舉家質(zhì)作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