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錫與”。
⒉ 賜給。
⒊ 指賜給的財物。
⒈ 亦作“錫與”。
⒉ 賜給。
引《詩·小雅·采菽》:“君子來朝,何錫予之。”
漢 班固 《白虎通·考黜》引作“何錫與之”。 《新唐書·王縉傳》:“或夷狄入寇,必合眾沙門誦《護國仁王經(jīng)》為禳厭,幸其去,則橫加錫與,不知紀極?!?br />郭沫若 《斷斷集·屈原時代》:“《左傳·定四年》明明說 周武王 以 殷 民六族給 魯公 伯禽、殷 民七族給 衛(wèi)康叔,懷 姓九宗給 唐叔虞 ……老幼男女,父子妻孥一道與物品同時錫予,不是奴隸是什么呢?”
⒊ 指賜給的財物。
引明 歸有光 《朱夫人鄭氏五十壽序》:“予嘗讀其家所藏書,皆天子使中貴人傳語,恩旨丁寧,錫予優(yōu)渥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