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慎用刑法。語本《書·舜典》:“欽哉欽哉,惟刑之恤哉。”
⒉ 特指減刑。
⒊ 明代及清初由中央派往各地審錄刑囚、清理冤滯的官員,常被稱為恤刑。始設(shè)置于明太祖時,成化后遂成定制。清康熙時裁省。
⒈ 慎用刑法。
引語本《書·舜典》:“欽哉欽哉,惟刑之恤哉?!?br />唐 陳子昂 《諫用刑書》:“臣不敢以微命蔽塞聰明,亦非敢欲陛下頓息刑罰,望在恤刑爾。”
⒉ 特指減刑。
引《晉書·劉波傳》:“法苛政亂者,恤刑不赦。”
《續(xù)資治通鑒·宋太宗太平興國二年》:“詔恤刑。自是每歲常舉行之?!?br />《清會典·刑部四·恤刑》:“凡恤刑之典:曰停刑,曰減刑,曰停遣?!?/span>
⒊ 明 代及 清 初由中央派往各地審錄刑囚、清理冤滯的官員,常被稱為恤刑。始設(shè)置于 明 太祖 時, 成化 后遂成定制。 清 康熙 時裁省。參閱《明史·刑法志三》。
引《醒世恒言·張廷秀逃生救父》:“你爹全虧了 種義,一向到也安樂。如今恤刑坐於 常熟,解審去了?!?/span>
⒈ 語本指使用刑罰應(yīng)慎重審明,不使枉濫。
引《書經(jīng)·舜典》:「欽哉!欽哉!惟刑之恤哉!」
唐·陳子昂〈諫用刑書〉:「臣不敢以微命蔽塞聰明,亦非敢欲陛下頓息刑罰,望在恤刑爾?!?/span>
⒉ 在用刑之際,應(yīng)注意某些可以特別加以體恤的情況。
引《明史·卷九五·刑法志三》:「成化八年,命司禮太監(jiān)王高、少監(jiān)宋文毅兩京會審,而各省恤刑之差,亦以是歲而定 ?!?/span>
⒊ 職官名。明、清時設(shè)置,由中央派往各地復(fù)審囚犯、清理冤獄的官員。
引《醒世恒言·卷二〇·張廷父逃生救父》:「你爹全虧種義,一向倒也安樂。如今恤刑坐于常熟,解審去了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