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興復(fù);恢復(fù)。
⒉ 推行。
⒊ 舉辦;舉行。
⒋ 謂事務(wù)處理及時、得當(dāng)。
⒈ 興復(fù);恢復(fù)。
引宋 范仲淹 《奏乞兩府兼判》:“至歲終,具禮樂有所損益,或廢墜有所修舉,畫一進(jìn)呈?!?br />《明史·葉昇傳》:“在鎮(zhèn)六年,邊備修舉,外寇不敢犯。”
⒉ 推行。
引宋 王安石 《上富相公書》:“某不肖,當(dāng)朝廷選用才能、修舉法度之時,不以罪廢而蒙器使,此其幸固已多矣?!?/span>
⒊ 舉辦;舉行。
引明 張居正 《乞崇圣學(xué)以隆圣治疏》:“今一應(yīng)大典禮,俱已次第修舉。”
⒋ 謂事務(wù)處理及時、得當(dāng)。
引《舊唐書·李渤傳》:“少府監(jiān) 裴通,職事修舉,合考上中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