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宣布旨令、詔書。
⒈ 宣布旨令、詔書。 《三國志·蜀志·法正傳》:“松 遂説 璋 宜迎 先主,使之討 魯,復令 正 銜命。
引正 既宣旨,陰獻策于 先主?!?br />《宋書·柳元景傳》:“於是眾心乃安,由是克捷。上遣 丹陽 尹 顏竣 宣旨慰勞?!?br />宋 宋敏求 《春明退朝錄》卷下:“或除官差,或宣事於方鎮(zhèn)等處,其間有云宣頭、宣命、宣旨者?!?br />清 沉初 《西清筆記·紀恩遇》:“十二月十六日,與 彭大司空 皆以編修遷侍講,是日御門,余以講官侍,俟宣旨畢,即叩頭謝?!?/span>
⒈ 傳布皇帝的命令。
引《宋書·卷七七·柳元景傳》:「上遣丹陽尹顏竣宣旨慰勞?!?br />《全唐詩·卷七九八·花蕊夫人·宮詞》:「春早尋花入內園,竟傳宣旨欲黃昏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