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泛指未成年的男孩。年幼的兒子。唐戶籍制稱四歲至十五或十七歲的男子為小男。
⒈ 泛指未成年的男孩。
引漢 王充 《論衡·驗(yàn)符》:“皖 民小男曰 陳爵、陳挺,年皆十歲以上,相與釣於湖涯。”
王安友 《協(xié)作》:“眼下在這里干活的全是一些老頭、小男半勞動(dòng)力和婦女?!?/span>
⒉ 年幼的兒子。
引唐 李商隱 《詠懷寄秘閣舊僚二十六韻》:“小男方嗜栗,幼女漫憂葵?!?/span>
⒊ 唐 戶籍制稱四歲至十五或十七歲的男子為小男。 王國(guó)維 《觀堂集林·唐寫本燉煌縣戶籍跋》:“《六典》,凡男女始生為黃,四歲為小,十六為中,二十有一為丁,六十為老。
引《唐志》, 天寳 三載,更名十八以上為中……必書此者,以與授田之事相關(guān)故也。此下或書寡,或書小男,或書小女、中女,皆放此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