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研討,探討追究。
⒈ 研討,探討追究。
引南朝 梁 沉約 《佛記序》:“又世胄名氏,本國俗緣,散析眾部,卒難討究?!?br />宋 文同 《秘書丞馮君墓志銘》:“僻居靜處,討究羣策,經(jīng)深史隱,鉤擿藏詣?!?br />明 楊漣 《寄梅長公書》:“但以考事未定,不便數(shù)數(shù)與之深言,考后或可時相討究也?!?br />葉圣陶 《倪煥之》十五:“事業(yè)當(dāng)然仍舊是終身以之的教育;兩個人共同努力,討究更多,興味更多,而成功也更多?!?/span>
⒈ 推求事物的真理。
例如:「研究工作很難做,任何事都得再三討究才能下定論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