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堂下的臺階。宋制,京官、選人一般由吏部選差,其有特殊勛勞者,得由政事堂直接奏注差遣,稱“堂除”。
⒈ 堂下的臺階。
引《文選·潘岳<懷舊賦>》:“陳荄被于堂除,舊圃化而為薪。”
李善 注引《說文》:“除,殿堦也?!?/span>
⒉ 宋 制,京官、選人一般由吏部選差,其有特殊勛勞者,得由政事堂直接奏注差遣,稱“堂除”。 宋 高承 《事物紀原·官爵封建·堂除》:“《續(xù)事始》曰:舊制,內(nèi)外皆吏部授。自 隋 以來,五品以上官中書、門下訪擇聞奏,然后下制。參見“堂選”。
引肅宗 復令中書,以功除官。今謂堂除也?!?br />宋 陳亮 《吏部侍郎公德文行狀》:“至於蔭補初出官者法當銓試,今有堂除免試者?!?/span>
⒈ 堂下的臺階。
引《文選·潘岳·懷舊賦》:「陳荄被于堂除,舊圃化而為薪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