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據(jù)南朝梁吳均《續(xù)齊諧記·紫荊樹》載,京兆田真兄弟三人析產(chǎn),擬破堂前一紫荊樹而三分之,明日,樹即枯死。真大驚,謂諸弟曰:“樹本同株,聞將分斫,所以憔顇,是人不如木也?!毙值芨形?,遂合產(chǎn)和好。樹亦復(fù)茂。后因以“田荊”為兄弟和好之典實(shí)。
⒈ 據(jù) 南朝 梁 吳均 《續(xù)齊諧記·紫荊樹》載, 京兆 田真 兄弟三人析產(chǎn),擬破堂前一紫荊樹而三分之,明日,樹即枯死。
引真 大驚,謂諸弟曰:“樹本同株,聞將分斫,所以顦顇,是人不如木也?!?br />兄弟感悟,遂合產(chǎn)和好。樹亦復(fù)茂。后因以“田荊”為兄弟和好之典實(shí)。 前蜀 貫休 《上留田》詩:“我欲使諸凡鳥雀,盡變?yōu)辁W鴒;我欲使諸凡草木,盡變?yōu)?田 荊。”
明 陳所聞 《念奴嬌序·云住閣為歐陽平林青林長(zhǎng)林題》套曲:“身在白云層,惟愿取披云載酒,同醉 田 荊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