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申報(bào);舉發(fā)。
⒉ 推崇唱和。
⒈ 申報(bào);舉發(fā)。
引《金史·斜卯愛實(shí)傳》:“汝等當(dāng)從實(shí)推唱,果如一旦糧盡,令汝妻子作軍食,復(fù)能吝否?!?br />《元典章·戶部十二·戶役》:“吉州 廬陵縣、太和州 等處,推唱里正主首不均?!?/span>
⒉ 推崇唱和。
引清 王士禛 《池北偶談·談異七·兩五鬼》:“五代 時(shí) 南唐 馮延巳 及弟 延魯,與 魏岑、陳覺、查文徽 等更相推唱,時(shí)人謂之五鬼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