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猶名下。遼·金兩代諸王、外戚、大臣及諸部從征所俘掠的人戶,歸其各自奴役,稱“頭下”。亦指由此種人戶所建立的特置州縣。
⒈ 猶名下。
引宋 蘇軾 《論積欠六事并乞檢會(huì)應(yīng)詔所論四事一處行下狀》:“今來前項(xiàng)人戶,從初徑於市易差出勾當(dāng)人等頭下賒欠?!?/span>
⒉ 遼 金 兩代諸王、外戚、大臣及諸部從征所俘掠的人戶,歸其各自奴役,稱“頭下”。亦指由此種人戶所建立的特置州縣。參閱《遼史·地理志一》。
引《遼史·地理志一》:“官位九品之下及井邑商賈之家,征稅各歸頭下;唯酒稅課納 上京 鹽鐵司?!?br />《元代白話碑集錄·1240年濟(jì)源十方大紫微宮圣旨碑》:“兼不以是何頭下官員人等,無得騷擾。”
蔡美彪 注:“‘頭下’或?qū)懽鳌断隆?,但非蒙古語的譯音。 遼 金 兩代均有此制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