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治事,理事。
⒉ 代行其事。
⒈ 治事,理事。 《宋書·鮮卑吐谷渾傳》:“碎奚 性純謹(jǐn),三弟專權(quán), 碎奚 不能制,諸大將共誅之。
引碎奚 憂哀不復(fù)攝事?!?br />唐 韓愈 《沂國(guó)公先廟碑銘》:“田侯 攝事,奉我天明,束縛弓戈,考校度程?!?br />宋 陸游 《老學(xué)庵筆記》卷四:“予參 成都 議幙,攝事 漢嘉,一見荔子熟。”
⒉ 代行其事。
引北魏 酈道元 《水經(jīng)注·穀水》:“禮,天子建國(guó),左廟右社,以石為主,祭則希冕。今多王公攝事,王者不親拜焉?!?br />《新唐書·張延賞傳》:“故事,臨軒冊(cè)拜三公,中書令讀冊(cè),侍中贊禮,或闕,宰相攝事?!?br />宋 蘇軾 《上園丘合祭六議札子》:“若親郊之歲,遣官攝事,是無故而用有故之禮也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