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用兵之道,利于得正。
⒉ 指軍隊。
⒈ 謂用兵之道,利于得正。
引《易·師》:“師貞,丈人,吉,無咎?!?br />孔穎達 疏:“師,眾也。貞,正也。丈人,謂嚴(yán)莊尊重之人。言為師之正,唯得嚴(yán)莊丈人監(jiān)臨主領(lǐng),乃得吉無咎。若不得丈人監(jiān)臨之,眾不畏懼,不能齊眾,必有咎害。”
《梁書·元帝紀(jì)》:“夫剝極生災(zāi),乃及龍戰(zhàn),師貞終吉,方制獖豕?!?br />唐 陳子昂 《為金吾將軍陳令英請免官表》:“伏愿乞賜骸骨,貶歸私第,式清朝序,永睹師貞?!?/span>
⒉ 指軍隊。
引唐德宗 《元日退朝觀軍仗歸營》詩:“端旒揖羣后,回輦閲師貞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