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名目;事項。
⒉ 摘要;事情的概況。
⒈ 名目;事項。
引南朝 梁 陶弘景 《冥通記》卷一:“今府中闕一任,欲以卿補之。事目將定,莫復(fù)為言?!?br />《新唐書·李嶠傳》:“今所察按,準 漢 六條而推廣之,則無不包矣,烏在多張事目也?”
明 王夫之 《讀四書大全說·論語·雍也篇二七》:“上與非上,不可在事目上分?!?br />清 章學(xué)誠 《文史通義·書教上》:“夫《春秋》不能舍《傳》而空存其事目?!?/span>
⒉ 摘要;事情的概況。
引宋 胡太初 《晝簾緒論·聽訟》:“令每遇決一事,案牘紛委,憚於徧閲,率令吏摘撮供具,謂之事目?!?br />宋 馬永卿 《元城語錄》卷中:“神宗 謂 金陵 曰:‘前日言章大無謂,司馬某豈有此事?!?金陵 請事目。 神宗 曰:‘置之,讒言不足道也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