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從輕按治。
⒈ 從輕按治。
引明 沉德符 《野獲編·鬼怪·穆象元判冥》:“﹝ 穆象元 ﹞少時(shí)為諸生,被召為冥吏,每以夜分入幽府決事,間遇親識逮繫者,亦委曲為道地,或得回生,或附輕比,往往有之?!?br />《明史·張問達(dá)傳》:“帝以二囚涉 鄭氏,付外庭,議益滋,乃潛斃之於內(nèi),言皆以創(chuàng)重身死。而 馬三道 等五人,命予輕比坐流配。”
清 錢泳 《履園叢話·舊聞·席氏多賢》:“有紀(jì)綱 陳賢 者任俠而好施,廣交而多智,為傾身護(hù)持,賄通折獄者,得輕比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