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譴謫”。貶降。
⒉ 責(zé)備。
⒈ 亦作“譴讁”。貶降。
引《周書·李賢傳》:“武成 二年,除 江州 刺史。既被譴謫,常憂懼不得志。”
唐 吳兢 《貞觀政要·納諫》:“陸爽 以為陛下今雖容之,恐后陰加譴讁,所以反覆自陳,意在於此,不足為怪。”
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《太平天囯·天朝田畝制度》:“天王乃降旨主斷……譴謫各欽命總制所奏貶各監(jiān)軍,或貶為軍帥,或貶為師帥?!?/span>
⒉ 責(zé)備。
引朱自清 《別》:“他不曾容忍過伊僅有的、微細(xì)的譴謫,他常用語言壓迫伊?!?br />許地山 《枯楊生花》:“我不是不依你,不過這村里只有我一個(gè)是‘讀書人’,若有三分不是,人家總要加上七分譴謫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