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向人施禮認(rèn)錯。陪,用同“賠”。
⒈ 向人施禮認(rèn)錯。陪,用同“賠”。
引元 孫仲章 《勘頭巾》第一折:“員外,是我的不是了,我與你陪禮?!?br />《西游記》第三十回:“那老妖又教安排酒席,與公主陪禮壓驚?!?br />沈從文 《蕭蕭》:“歌已經(jīng)唱過了,錯了陪禮,只有不再唱?!?/span>
⒈ 向人施禮道歉。也作「陪持」、「陪釋」、「賠禮」。
引《紅樓夢·第六八回》:「鳳姐見他母子這般,也再難往前施展了,只得又轉(zhuǎn)過一副形容言談來,與尤氏反陪禮?!?br />《初刻拍案驚奇·卷三五》:「周秀才道:『自家兒子如何好受他金銀陪禮?』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