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語出《漢書·循吏傳·黃霸》:“霸為潁川太守,秩比二千石,居官賜車蓋,特高一丈,別駕主簿車,緹油屏泥于軾前,以章有德。”后用指通判。
⒈ 后用指通判。
引語出《漢書·循吏傳·黃霸》:“霸 為 潁川 太守,秩比二千石,居官賜車蓋,特高一丈,別駕主簿車,緹油屏泥於軾前,以章有德。”
宋 周必大 《次王伯奮通判韻》:“幸經(jīng)泥軾新題品,全勝云軿昔誕夸?!?br />宋 劉昌詩 《蘆浦筆記·泥軾》:“凡編類之書,皆以泥軾為通判事,士夫用之,亦不知其非。今攷《前漢·黃霸傳》:‘別為車,緹油屏泥于軾前,以彰有德?!湮囊馍w謂用緹油于車軾之前,以屏蔽泥污耳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