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民眾的準則。
⒈ 民眾的準則。
引《書·君奭》:“前人敷乃心,乃悉命汝,作汝民極?!?br />孔 傳:“前人 文 武,布其乃心,為法度,乃悉以命汝矣,為汝民立中正矣?!?br />《周禮·天官·冢宰》:“惟王建國,辨方正位,體國經野,設官分職,以為民極?!?br />南朝 宋 顏延之 《三月三日曲水詩序》:“雖淵流遂往,詳略異聞,然其宅天衷,立民極,莫不崇尚其道,神明其位?!?br />宋 蘇軾 《坤成節(jié)功德疏文》之二:“敢冀神休,永為民極?!?/span>
⒈ 極,中。民極指人民各得其中,不失所。
引《周禮·天官·冢宰》:「設官分職,以為民極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