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秘密保薦。清代京外大臣保薦特殊人材請求破格錄用的,一般交軍機處存記,不交吏部審議,故稱密保。
⒈ 秘密保薦。 清 代京外大臣保薦特殊人材請求破格錄用的,一般交軍機處存記,不交吏部審議,故稱密保。
引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(xiàn)狀》第六十回:“所以得了保舉與及補缺,都首先要化部費。那查例案最是混帳的事:你打點得到的,他便引這條例;打點不到,他又引那條例,哪里有一定的呢?至於明保、密保的折子上去,也一樣不交部議的?!?/span>
⒈ 秘密保薦。
例如:「聽說他經(jīng)由密保,才登上經(jīng)理的職位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