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整理訂正。
⒉ 制訂。
⒈ 整理訂正。
引魯迅 《集外集拾遺·<勁草>譯本序》:“爰加厘訂,使益近于信達?!?/span>
⒉ 制訂。
引鄒韜奮 《三十年前的民主運動》:“﹝ 梁任公 ﹞對立憲加緊活動,提出四項政綱,即……(二)厘訂法律,鞏固司法權(quán)的獨立?!?br />整理訂定。 《清史稿·時憲志一》:“﹝ 湯若望 ﹞言:‘臣於 明 崇禎 二年來京,曾依西洋新法釐訂舊歷?!?br />清 趙克宜 《重訂增補<類腋>凡例》:“姚氏 原書諸未盡善之處,既為詳加釐訂,新增者成於鋒鏑之餘,疵顈在所難免?!?br />朱自清 《論國語教育》:“陸先生 是主張‘整理國字’使之合理化,科學化,統(tǒng)一化,正確化,非從速釐訂標準字不可?!?/span>
⒈ 整理訂定。也作「厘定」。
例如:「厘訂新規(guī)章,是今后新生活的首要目標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