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衙署;辦公處所。
⒉ 泛指治事之所。
⒊ 治刑獄之所。
⒋ 猶言理之所在。
⒈ 衙署;辦公處所。
引唐 樊宗師 《絳守居園池記》:“絳 即東雍,為守理所?!?br />《舊五代史·晉書·少帝紀(jì)四》:“甲寅,移 泰州 理所於 滿城縣?!?/span>
⒉ 泛指治事之所。
引《太平廣記》卷六一引《集仙錄·王妙想》:“九曰 行化峰,下有宮闕,各為理所?!?/span>
⒊ 治刑獄之所。
引宋 朱弁 《曲洧舊聞》卷五:“﹝ 王孝先 等﹞為大理卿……數(shù)年以來(lái),鍛鍊刑獄,至二萬(wàn)二千餘事,而訴理所纔八百餘事?!?/span>
⒋ 猶言理之所在。
引唐 韓愈 《元和圣德詩(shī)》:“聽(tīng)聰視明,一似 堯 禹 ;生知法式,動(dòng)得理所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