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親喪一周年的祭禮。又稱“小祥”。
⒈ 古代親喪一周年的祭禮。又稱“小祥”。
引《禮記·曾子問》:“小祥者,主人練祭而不旅?!?br />孫希旦 集解:“三年之喪,謂之小祥,小祥練冠、練衣。練祭,謂練冠以祭也?!?br />《公羊傳·文公二年》“練主用栗” 漢 何休 注:“謂期年練祭也?!?br />《北史·劉芳傳》:“孝文 襲歛,暨乎啟祖、山陵、練祭,始末喪事,皆 芳 撰定?!?br />明 宋濂 《先夫人木像記》:“古者既葬而反虞,虞主用桑;期年而練祭,練主用栗?!?/span>
⒈ 死后第十三個月的祭祀。
引《禮記·曾子問》:「聞之小祥者,主人練祭而不旅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