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民國時期文官的第三等,在簡任以下,委任以上。
⒈ 一種文職官員官等,在簡任之下,委任之上,第六職等至第九職等皆屬之。由各機關(guān)首長薦舉,呈請中央政府任命。也作「薦任」。
學組詞,漲知識!愛詞典,傳文化!
Copyright ? 2022 闊闊詞典 | 晉ICP備2022007449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