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世業(yè)的工匠。
⒉ 元代統(tǒng)治者為便于強制征調各類工匠服徭役,將工匠編入專門戶籍,稱為“匠戶”。子孫世代承襲,不得脫籍改業(yè)。至明改為輪班輪作,除分班定期服役外,其余時間可以自制成品出售,成為半自由的手工業(yè)者。清順治二年(1645)廢除匠籍,匠人才獲自由身份。
⒈ 世業(yè)的工匠。
引《新唐書·百官志二》:“陪陵而葬者,將作給匠戶,衛(wèi)士營冢?!?/span>
⒉ 元 代統(tǒng)治者為便于強制征調各類工匠服徭役,將工匠編入專門戶籍,稱為“匠戶”。子孫世代承襲,不得脫籍改業(yè)。至 明 改為輪班輪作,除分班定期服役外,其余時間可以自制成品出售,成為半自由的手工業(yè)者。 清 順治 二年(1645)廢除匠籍,匠人才獲自由身份。參閱《明會典·工匠二》。
引《清會典·戶部五·尚書侍郎職掌》:“凡戶之別,有民戶,有軍戶,有匠戶?!?br />原注:“原編丁冊,各省皆有匠戶輪班供役?!?br />吳晗 《朱元璋傳》第六章二:“匠戶是 元 明 兩代的一種特殊制度, 元朝 把有技藝的工匠俘獲,征調編為匠戶?!?/span>
⒈ 從事工匠的門戶。
引《新唐書·卷四七·百官志二》:「陪陵而葬者,將作給匠戶,衛(wèi)士營冢。」
⒉ 匠役的戶籍。元代統(tǒng)治者徵調各類工匠服徭役,編入戶籍,稱為「匠戶」。世代承襲,不得改業(yè)。至明代改為輪班作業(yè),除定期服役之外,余時可自制產(chǎn)品,成為半自由的手工業(yè)者。至清朝廢除匠籍,恢復自由身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