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周代的九類賦稅。
⒈ 周 代的九類賦稅。
引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:“以九賦歛財賄:一曰邦中之賦,二曰四郊之賦,三曰邦甸之賦,四曰家削之賦,五曰邦縣之賦,六曰邦都之賦,七曰關市之賦,八曰山澤之賦,九曰幣餘之賦?!?br />鄭玄 注:“邦中在城郭者,四郊去國百里,邦甸二百里,家削三百里,邦縣四百里,邦都五百里,此平民也。關市、山澤謂占會百物,幣餘謂占賣國中之斥幣,皆未作當增賦者。”
按,前六種賦稅皆以地區(qū)遠近為區(qū)別,征土地產(chǎn)物;關市之賦征商旅稅;山澤之稅征礦、漁、林業(yè)稅;幣馀之賦指不屬以上各類的其他賦稅。后以“九賦”泛指各類賦稅。 南朝 宋 鮑照 《喜雨奉勅作》詩:“關市欣九賦,倉廩開萬箱?!?br />《南齊書·武帝紀》:“軍國器用,動資四表,不因厥產(chǎn),咸用九賦?!?br />唐 柳宗元 《柳常侍行狀》:“示優(yōu)裕之德以周惠,利緩九賦?!?/span>